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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厅发布通告,将采取专项行动整治诬告陷害行为,着力为敢于善于斗争、敢于担当作为、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撑腰鼓劲。
这一通告在党员干部中引发广泛关注,正在于其强烈的现实针对性。正所谓“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”,很多时候当一名“闯将”“干将”并不容易。有人铁面无私,严查违法违规,却遭人记恨;有人能力超群,理应破格提拔,却引来猜忌;还有人顾全大局,动了别人的“奶酪”,最终“两面不讨好”……当这样的党员干部遭遇诬告陷害、恶意诽谤,若不及时制止,不仅容易挫伤他们的工作热情,还可能反过来滋生“老好人”“太平官”现象。倘若大家都一心求稳,遇到矛盾绕着走,撸起袖子边上看,工作还如何推进?
组织工作中有句老话,“用好一个人,激励一大片。”点亮壮胆撑腰的“灯塔”,不让行得正、坐得端的党员干部“背黑锅”,是实打实的支持与保护。一段时间以来,“花上八毛钱,折腾你一年”的不良状况之所以出现,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监管制度缺位导致组织部门“隐身”:一来对捕风捉影的违法违纪事实久查无果,就先将晋升提拔暂停;二来对诬告陷害行为缺乏惩戒,导致有人滥用举报权肆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。着眼于此,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治理行动。从通报“澄清对党员干部的诬告错告”典型案例,到对诬告行为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;从中央出台文件法规设专章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作出规定,到各地结合实际建立涉嫌诬告件5日内快速研判制度…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,让那些别有用心的诬告者碰壁,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。
干部干部,干字当头。需要注意的是,除了完全不属实的诬告陷害,有些干部确实在工作中存在“磕碗碰盘”。但“无瑕不成玉”,在任务繁杂的第一线,在改革创业的深水区,干部越是“敢为”,就越容易触碰到既有规则的盲区。对此,各级组织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,严格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偏差,建立相应的容错免责机制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免除广大干部的后顾之忧,在实际工作中以组织的“硬靠山”为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“定心丸”,工作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以充分激发。
办好中国的事,关键在党,关键在人。在新的起点上,为敢想的人“开绿灯”,为敢干的人“兜住底”,这是对党员干部负责,也是对我们的事业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