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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一些不法分子看中网络隐蔽性强、支付交易便捷等特点,利用社交软件、棋牌类游戏APP将传统赌场转移到“线上”,企图逃避查处和打击。日前,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此类案件,被告人赵某因犯开设赌场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赵某系一位全职宝妈,经常赌博输了不少钱,心有不甘的她想着如何把输掉的钱“赚”回来,但她并未寻找正确的生财之道,而是动起了“组织网友打麻将赚钱”的歪念头。
赵某利用微信组建赌博群,将数名赌友拉进群聊,方便人员组局和赌资结算。同时,赵某在某棋牌类游戏APP开设好“VIP包厢”,并将包厢号码通过微信发送给参赌人员。参赌人员在游戏APP上搜索号码进入包厢,便可在“VIP包厢”内建立“房间”。为了凑足“四人局”,参赌人员会将“房间”链接或者“房间”号码分享至赵某组建好的赌博群内,其他参赌人员通过点击链接或者在游戏APP搜索“房间”号码申请加入房间进行赌博。等玩到了一定的局数后,“房间”会自动解散,并根据输赢次数自动生成积分榜。参赌人员将积分榜截图发送至赌博群内,通过发“红包”的方式结算赌资。
赵某作为管理人员,每局向“大赢家”也就是积分榜排名第一的参赌人员收取12元“房间费”。
为了逃避公安网警的查处和打击,赵某在日常管理赌博群方面颇为谨慎,每天上午8点建群,晚上11点左右解散,次日再建立新群。在小半年的时间内,赵某仅仅通过手机上的简单操作,便让这个线上“赌场”运作的风生水起,累计抽取“房间费”4.6万余元。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抱有侥幸心理的赵某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。日前,兴化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
“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具有虚拟性、跨区域性、低成本性等特征,参赌人员更多,社会危害性更大,但其本质与传统开设赌场并无不同。”该案法官表示,赵某以营利为目的,利用棋牌类游戏APP组织微信群内成员赌博,并从中抽头渔利,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。
据介绍,在兴化法院近年来审理的169件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,涉网络开设赌场多达108件,占比达63.9%。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
校对 盛媛媛